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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古巴法庭对六人判处了最长六年的监禁,原因是在马尼卡拉瓜市政府大楼前参加了一场和平抗议,示威者通过“敲打锅碗瓢盆和其他金属物品”来呼吁在停电期间恢复电力。
根据古巴人权观察(OCDH)的消息,维拉克拉省法院于2024年10月20日作出的第C725号判决,将这些行为定性为对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并在一个案件中定性为对宪法秩序的宣传,依据OCDH获取的文件。
雷蒙德·马丁内斯·科利纳和卡洛斯·乌尔塔多·罗德里格斯 (均因公共秩序扰乱)。
五年有期徒刑判决给予了 Osvaldo Agüero Gutiérrez、Narbiel Torres López(18岁)和 Yoan Pérez Gómez,同样是因为公共骚乱。
增加了附加制裁,包括剥夺政治权利和禁止出国。
2024年10月20日晚,超过100人聚集在马尼卡瓜人民权力市政大会前,要求恢复电力供应,敲打锅碗,并高喊“我们要电”。
恢复供电后,专注力毫无严重事故地溶解了,正如判决书中所承认的那样。
根据OCDH的裁决, 被告“影响了市民的安宁”,因为他们占据了街道并中断了交通。
将使用喇叭制造噪音归因于Narbiel Torres,将腰间金属物体的敲击归于Raymond Martínez,将类似声音的发出归于Carlos Hurtado;其他被告则发出了“阻止”领导人解释能源情况的喊叫和手势。
对同样被定罪的José Águila Ruiz,指责他在抗议活动中实时拍摄并传播,目的是“抹黑古巴社会制度”。
古巴人权观察组织将该决议评定为“一种旨在犯罪化公民抗议的“欺诈”,处于一种加剧的镇压背景之中。
指出了程序正义的违反、法律技术的不当以及缺乏能够证明明确犯罪的客观证据,因此——在他看来——应当判决无罪并立即释放。
他还质疑了在一群人中对被告“无差别”的识别、对MININT和地方官员证词的过度依赖,以及使用偏向政治的语言,这些都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
国家安全犯罪法庭由Justo Gustavo Faife Hernández(主审)、Noraimis Blanco Echarte和Ricardo Hernández Domínguez组成;检察官为Yoenys Montero Tamayo。
防御方可以对该决定提出上诉,尽管OCDH警告说 该裁决“旨在限制言论和示威自由” 并且“取消了宪法中投诉和请愿的权利”。
马尼卡瓜的案例展示了对日常异议的惩罚——因停电和基本服务而进行的抗议——不仅伴随着高额的刑罚,还包括超出主要刑罚的附加限制。
人权组织指出,此类决策提高了和平抗议的成本,并且抑制了公众因供应和公共管理失误而提出的新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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