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政府制定了撤销海外居民公民身份的原因。

根据公民法案的提议,是“总统”决定一个古巴人是否应被剥夺其国籍。

Miguel Díaz-Canel y pasaportes cubanos © X / Presidencia Cuba y CiberCuba
米格尔·迪亚斯-卡内尔与古巴护照照片 © X / 古巴总统办公室与CiberC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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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政府规定了撤销海外居民公民身份的理由。

政权公布了公民法草案的提案,该草案尚未获得批准,但很可能会在下一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于七月获得通过。

根据规定,决定一个古巴人是否应被剥夺国籍的是“总统”,为此他须颁发总统令。

第三章“剥夺古巴国籍”第54条规定,古巴人不得被剥夺国籍,除非有法律规定的原因。

接下来,第55.1条规定了两个原因:其一是任何人加入任何武装组织,意图对古巴国家的领土完整、其公民及其他在该国居住的人士进行攻击。

第二个原因是“从外国进行有损于古巴政治、经济和社会高级利益的行为,只要相关公民机构认为如此”,这一表述极其宽泛,几乎可以涵盖任何被政权视为威胁的活动,如反对派或政治活动家。

在十二月,政府公布了一份国家恐怖分子名单,其中包括了像亚历山大·奥塔拉、埃利埃瑟·阿维拉以及阿兰·兰伯特(古巴狗仔队摄影师)这样的迈阿密名人和影响者,他们可能会被纳入此名单,因为他们被指控煽动“通过暴力行为影响古巴社会秩序的行动……”。

该法案在第55.2条中补充规定,公民身份管理机关仅在“明确无疑”地确认某个古巴人违反了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才会剥夺其公民身份,无论其是否拥有另一国籍或是否在国内实际居住,并需颁布相应的总统法令。

然而,该规定指出,如果有人触犯法条并对古巴的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jeopardizando国家的稳定、国际关系或公众健康,公民权威可以颁布总统令,即便未满足相关程序和形式要求。

“恢复古巴国籍的权利只能行使一次,无论失去国籍的原因是什么,”文本补充道。

该政权已宣称几十年致力于制定公民法,但这一进程屡次被拖延。缺乏相关法规使得政府可以对公民施加义务,而不确保他们享有完整的权利,如持有古巴护照进出古巴的权利,包括那些拥有双重国籍的人。

新的法律草案规定了公民身份的获得、放弃、丧失和恢复的要求及程序,以及相关的登记事项。

失去古巴国籍,无论是由于剥夺还是自愿放弃,对于个人的移民状况都会产生影响,并受制于《移民法》的相关规定,而该法律目前仍处于草案阶段。

这两项规定将在下个月获得通过,它们之间关系非常密切。

新的公民法是必要的,以规范放弃国籍的过程。现在,居住在国外并拥有其他国籍的成年古巴人可以选择这一可能性,从而避免无国籍的情况发生。

《移民法》将规定,放弃国籍的古巴人将被视为外国人,因此在进出境时,需出示外国护照和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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