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古巴人民政权全国人民议会(议会)提出的新移民立法项目规定了古巴公民的移民权利,包括放弃古巴国籍的可能性。
根据立法文本,申请辞职获得批准后,行使此权利的人将被视为外国人,并需遵守法律对这些情况的规定。
此外,文件指出,从那时起,他们在古巴不能以古巴公民的身份进行身份证明,而“在出入境时,须出示相应的外国护照、签证要求以及相关的旅行文件”。
明确说明,持有多重国籍的人在离境时必须使用入境时所使用的护照。
总体而言,新项目规定,古巴公民享有古巴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权利,包括根据本法、外国人法及其相应法规进入、停留、通行和离开国家领土的权利。
此外,说明可以向居住在境外的亲属申请家庭团聚、恢复在国内的居留权,以及根据共和国海关规定的限额和手续进口家居用品。
古巴国会发布的文件还提出了其他变更,例如可能取消在国外停留24个月的时间限制,以及因此而被称为移民的规定。
此外,根据新的立法项目,古巴人在海外停留超过24个月后,可以继承和保有财产,前提是他们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行政程序。
文本中包含了关于古巴人作为人口贩卖受害者能够申请在古巴团聚权的条款。
政府指出,公布这些法案的目的是“促进公民参与,并为古巴的法律文化做出贡献”。
根据官方机构“普伦萨·拉蒂纳”的报道,“这些立法提案将提交给代表们进行分析和讨论,旨在及时在古巴国会中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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