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里达州在11月5日拒绝了第4号修正案,该提案旨在确保在胎儿可存活之前的堕胎权利。
尽管57%的选民在投票中表示支持,但根据Local 10的报道,该修宪提案未能达到修改州宪法所需的60%票数。因此,佛罗里达州在怀孕六周后,除非有非常具体的例外,堕胎仍将是非法的。
第四修正案旨在限制州政府在胎儿“具备生存能力”之前对堕胎的限制,即胎儿能够在子宫外存活的能力,这一条件通常被专家认为是在怀孕第24周左右。
如果该修正案获得通过,将会使女性及其医生重新获得在此之前决定中断妊娠的能力,州立法将恢复到2022年之前佛罗里达州的准入状态,那时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罗诉韦德案》的裁决,允许各州自行制定关于堕胎的政策。
该提案是针对佛罗里达州的限制性法律而提出的,这些法律最初将堕胎限制在怀孕的前15周,随后又将其缩短至六周,这是全国最严格的规定之一。
超过一百万名选民签署了请愿书,要求将这一修宪提案纳入此次选举的投票名单,这项运动旨在倡导选择权和保护生育权。
这个结果对佛罗里达州的生育权保护者来说是一次打击,并突显了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分歧。佛罗里达州将继续保持在限制性堕胎政策州中的位置,这一决定将对女性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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