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10月25日发布的第195号行政令,巴拿马政府将自2022年3月以来实施的针对在该国转机的古巴旅客的强制过境签证要求延长至2025年7月。
该法令由该国总统José Raúl Mulino签署,要求所有前往该中美洲国家的古巴籍乘客和机组人员必须持有由驻哈瓦那的巴拿马大使馆发放的过境签证,该签证允许他们在国际过境区停留最长不超过24小时。
该措施虽然仍在实施,但于2024年7月已到期,巴拿马政府截至目前尚未对此作出表态。
该法令涉及六类古巴公民,他们无需满足过境签证的要求。他们是:
- 来自任何国家前往该岛的古巴人。
- 持有效巴拿马共和国旅游签证或居留证的古巴人。
- 持有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以及欧盟成员国签发的多次入境签证的古巴人,在这些地区曾经使用过该签证且在通行时签证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通行。
- 拥有第三国永久居留权的古巴人及其返回该国的旅行。
- 持有效签证的古巴人可以进入他们的最终目的地。
- 在目的地国家拥有由该国相关机构盖章的合法劳动合同,并已获得公证或认证的古巴人。
另一方面,发布于几天后的第196号执行法令取消了来自需要签证国家的外国游客进入巴拿马的签证要求,只要他们持有有效的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英国、新加坡或任何欧盟成员国的入境签证。
为了申请过境签证,自七月起,申请者需提交过境签证申请表、申请人护照的复印件、机票预订的证明、身份证和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并通过法律代理人在国家移民局的信件窗口递交相关文件。
未亲自进行程序的人,如果选择通过他人办理,必须提交一份经过适当公证或由颁发国的巴拿马驻该国大使馆认证的授权书,如有必要,还需经过该国外交部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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